日光和人工照明是居室內兩種主要選擇的照明光源,現主要分析一下住宅人工照明對于室內燈飾設計上的功能性要求和燈飾設計前必須考慮的設計流程。
一、明確使用功能和目的
首先,應該明確所設計的住宅空間使用功能和使用目的,是起居室、廚房、臥室還是衛生間?然后認真分析這些功能分區可能會產生什么行為,以及需要營造一個怎樣的氣氛,確定如何通過照明來滿足它們,照明方式是否需要多樣化并且具備可調節性等等。
并且把工作照明、環境照明、重點照明這三大系統的分工明確下來,在滿足了照明功能需求前提下進而通過照明燈飾來達到裝飾性目的。
二、確定適當照度
在不同功能分區,一旦確定了照明的目的和效果,接下來就是選擇合適的照度,具體可以參考相關資料的照度標準。
三、選擇光源
白熾燈和熒光燈是最常用的光源,近年來,一些用在公共空間的其它光源也逐漸被用作室內照明上,如冷陰極燈、霓虹燈、高強放電燈、光導纖維等。
四、 選擇照明方式
對于光源選擇明確后,接下來就要考慮采用什么照明方式來滿足具體的照明要求。室內人工照明是工作照明、環境照明、重點照明的綜合體,采用某種照明方式的目的,就是根據要求合理處理這三者之間關系,達到完美效果。照明方式有以下兩種類型。
1、按照明類型分類
直接照明--90%以上的光向下照射;半直接照明-- 60%~90%的光向下照射;慢射照明--40%~60%的光向下照射;間接照明--90%以上的光向上、后或側向,再反射照射;半直接照明-- 60%~90%的光向上、后或側向,再反射照射,10%~40%的光直接照射。
工作照明、環境照明上述幾種方式都可以采用,重點照明常常只用直接照明和間接照明兩種。
2、按照度分布分類
一般照明--也可稱為總體照明,指整個空間內布置同一類型的燈具,從而使空間產生所需要的照度;局部照明--指直接在室內局部需要照度的地方設置照明;混和照明--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共同組成的照明方式。
工作照明、環境照明上述幾種方式都可使用,重點照明則常常使用局部照明。
哲東室內師提醒大家,我們在進行室內照明和燈飾設計時,應該充分考慮其裝飾性與功能實用性的完美結合,充分考慮其對人心理、生理的影響,把照明設計藝術與燈具設計藝術合理有機的結合起來,以達到最好的效果。